| 机构设置
深圳市城市化研究会实行会长负责制,并邀请国内知名的城市经济专家担任副会长及其它重要职务。研究会的组成人员由三部分人构成:一是在任或离任的城市领导干部;二是专家学者;三是由城市经济相关行业的知名企业家。这样的“三结合”结构,既有利于对基础理论的研究,又有利于对现实问题的研究;既有利于对宏观问题的探讨,又有利于对微观问题的分析,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,为城市经济、城市建设、城市管理和企业发展服务。 研究会设以下专业委员会:大中城市专业委员会、城镇发展专业委员会、学科建设专业委员会、产业经济专业委员会、公共经济专业委员会、企业与市场专业委员会、城市区域发展专业委员会、城市形象专业委员会、商业地产专业委员会、旅游规划专业委员会等。各专业委员会可分别开展专业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。 |